集团改革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2010-04-04 浏览:1016次
我国现行的公路管理体制是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以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事权均在地方。多年来,这种体制较好地发挥了中央和地方投资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在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路管理体制,愈来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已经对新形势下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高 效、科学的公路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1998年6月黄镇东部长在全国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是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黄部长还详细阐述了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为我国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如江苏、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费征收“四位一体”的公路管理体制, 吉林省推行的“国路民养”;江西、云南、江苏等省的养护公司试点;河南、西藏的定额养护管理;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的招标养护;沪宁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 广深高速公路的公司制管理模式等,促进了公路事业的发展,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是在计划经济框架下形成的,已经不能适应公路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深化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既是加快公路建设的动力,又是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随着中国加入 WTO和公路建设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通行费征收的方法和模式正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与之相适应的公路行业改革也成为研究热点。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是摆在交通部门面前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公路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三块,即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和县乡公路管理系统。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改革方案现已基本确立。县乡公路如何改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地处华东的安徽省,紧靠苏、浙、沪大经济圈,区域交通优势十分明显。经过 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安徽省已经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旧体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是,实现既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又能发展壮大的目标,在经济运行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事企不分,管理不规范。公路施工单位虽然基本剥离,但未完全脱钩,剥离不彻底,即使是实行了独立经营的施工企业,仍然依附管理机关支持或者人流回流;另一方面,管理机关对企业也干预太多,管得过细,统得过死,企业的盈亏与企业领导人毫无关系,责权不明确。二是企业产权主体虚置或缺位,国有资产缺乏安全保障,流失严重。公路施工单位、附属单位包括已成为企业法人的企业,产权结构单一,大都依赖主管部门投资,不敢从别的渠道筹集资金,致使企业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形成企业吃主管部门,职工吃企业的恶性循环。主管部门不仅要承担企业的出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还得为企业职工提供工资以及承担住房、职工子女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责任。三是人员包袱重。特别是近几年来,公路系统的人员急剧增加。四是法制不完善。审批制仍是重要的经济管理方式。建设项目、企业设立、经营范围、产品价格、人员编制等,很多地方还不规范,助长了垄断,制约了企业发展。社会立法滞后、执法不严的状况依然存在,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和法律保障。依法行政任重道远。